发布时间:2023/7/7 16:59:06 浏览次数:278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保障高三补习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现将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合法机构予以公告。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机构均为非法办学,请各位家长、学生谨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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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教育局
2023年7月4日